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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且不说柳拂衣和小葫芦这头发生的事情,将视角继续向世隐乡的北方延伸,划过那在七八点时分纷纷点灯取暖度过寒冬的千家万户,来到一处相对僻静的街区。

    这里是世隐乡大先生李默存的住所。

    简单而精致的小院里铺着齐整的草皮,显然是经过精心打理的。

    草叶之间不具名的小虫发出轻促的鸣声,飘飘荡荡地传出很远,将这片本来就颇为幽深的角落衬得更加寂静。

    屋子里没有铺设电路,燃着的是煤油灯。当初建造房子的时候,李默存就特意让工人们尽量让这间小屋维持简朴,工人们虽然不解,也只得一一照做。只是在心里面感叹这大先生向来都是个怪人。

    世隐乡的几位先生都是独居,住所分散在镇子里的各个角落。此时此刻,李默存又在做些什么呢?

    桌案上铺着微黄的纸张,看着颇像古时的宣纸,但是质地是有所不同的。

    实际上,世隐乡的纸张都是按照着李默存给工匠们制定的工序制造的——莫说是要和艾斯兰的纸质工艺做对比,就算是拿去和外面稍微富余一些的外区做比较,质量也是有所不及的。

    但这也算是聊胜于无。世隐乡本就是隐于世外的城镇,与外界交流甚少,负责进货的配给队每隔两个月才回乡一次,带来的也只尽是些基本的生活用品。

    若不是有那满脑子稀奇古怪知识的大先生因地制宜,就地取材,用周边的黄竹造出了这种世隐乡独有的竹纸,人们还得像二十年前一样常常陷入无纸可用的境地。

    这也是世隐乡的人们都敬重李默存的原因。大先生虽然平日不掌实权,也不理军务,总爱三天两头往外边跑,看上去就像是个文弱迂腐的书生,但是实际上,自打十几年前大先生被外出游历的师匠带回来以后,他脑子里装着的那些包罗万象的古怪知识几乎已经是润物细无声般渗透了整个世隐乡。

    乡里的风车水车都是他造的。建筑的格局也是经过他的安排定下的,看起平平无奇,十几年来却是不曾漏风漏水,极为稳当。就连那竹林书院图书馆里的藏书,都是他一手包办的——使唤配给队从周边城镇想办法弄来一些,自己带回来一些,印象里有些书如今已经找不到的,便又默写了一些。

    他记性极好,过目不忘,又甚喜读书,也不拘泥书类,圣贤哲学,格物之理,乃至于战场兵法,甚至是言情志怪的小说,都是乐在其中的。

    不夸张地说,除了竹林书院的那帮男学生以外——他们因为李先生的竹纸问世而多出了好几套五年高考三年模拟——人们敬爱大先生的心情其实是不亚于林舍予先生的。

    ……尤其是乡镇里许许多多正值妙龄的怀春少女。

    大先生虽然看着常有些蔫蔫的,人长得却很是俊俏,性格又是在十里八乡都出了名的温和——

    最重要的是,大先生虽然看上去年轻,今年其实已是二十八岁,将近而立之年,终究要考虑那成家立业的事情。这般诸多因素相加起来,就算是流水再怎么无情,终究也是冲不淡那满树桃花缱缱情意的。

    李默存安静地坐在桌案前,眉眼之间是一如既往的温和。无论是在人前人后,他也总是这副好好先生的模样,好似世上真没有什么事情能让他生气、让他慌乱一样。

    他左手捻了支毛笔,墨先前已经在砚台上磨了很久,久得不可思议。他保持着握笔的姿势也已经很久,却迟迟没有下笔。

    他的右臂齐肩而断,如今只剩下了空荡荡的一截袖子。没有了玉璧貔貅的李默存如今也只不过是一届羸弱书生,甚至连普通人都不如。

    因为他不是左撇子。没有了右手的他,一切都要重头开始。包括洗衣做饭,包括除草,包括写字。

    李默存沉思许久,终于是徐徐下笔,毫尖点在之上,染出墨痕。

    “甚矣吾衰矣。怅平生、交游零落,只今馀几。”

    笔锋顿了顿,李默存愣了半晌,将笔放下,看着那张纸上的字迹,不由得苦笑起来。

    字不好看,甚至可以说是很丑。就像是不识字的黄毛小儿用脚拿笔随性的涂鸦。这样子的字要是让人知道是出自世隐乡的人间行走,大先生李默存,只怕会被人活活笑死。

    但李默存终究是不会在意这些的。

    没失去右手之前,他曾经写得一手端正俊逸的好字。乡里的人逢年过节若是遇上李先生,能讨来一副字,那都是莫大的荣幸。

    如今好像什么都不一样了,但是对他来说,又好像并没什么太大的不同。

    李默存的生活依旧,每天打理打理花草,翻翻书,不时出去转悠转悠。除了不能再去外界寻找药方以外,没什么不同。

    右手已经断去是事实,但是生活还是要继续的。看见自己也有写出这么难看的字的时候,李默存并没有什么惆怅的情绪,看起来倒是挺开心,像是见识到新鲜事物的小孩子,对世上的一切都保持着最纯真的好奇,一切不过是重新开始而已,他兴致盎然。

    李默存在脑海里重新勾勒了一遍字形,便打算继续再写下去。

    “白发空垂三千丈,一笑人间万事。”

    “问何物,能令公喜?”

    “我见青山多妩媚,料青山、见我应如是。”

    元48年的平安夜,世隐乡里千家万户都点燃了灯火,将这片林间月下的质朴小城缀出一片温暖的光点。遥遥看去便像是中秋节江边漫天飞舞的孔明灯。小小的屋子里,大师兄李默存正在灯下练字,微微摇晃的烛火透过薄薄的纱窗,析出一道温和的书生剪影。

    微凉的冬风穿过窗户,把桌案上的竹纸吹得猎猎作响。李默存又停了笔,伸手去拿起桌角的纸镇压在了竹纸上,也没仔细再看自己方才写下的字,有些疑惑地抬起头来。依稀中记得自己今夜好像不曾打开过窗户。

    想是昨夜窗没有关好。念及此处,李默存便随意站起身来,打算再去把窗户关上。夜风灌进小屋里,把煤油灯里的火光吹得忽明忽暗,一时间整个小屋里都多了几分寒意。

    手指刚刚点上窗棂,李默存便轻轻愣了愣。

    窗台外的草地上,趴着一只泰迪。

    ……

    第四杯酒“大都会”喝完,菲利斯·瓦伦坦女士的脸上浮起了惊艳的潮红,坐姿慵懒依旧,却已经是随性了许多,自然地翘着双腿,一只手支在了下巴上。许是酒精上了头,又许是如梦酒馆里的暖气开得实在太热。菲利斯已经脱去了身上的短风衣,白皙的脖颈之下,美丽的弧线若隐若现,周围吧台上的不少男性都会抑制不住地转头看她。

    真是个让人摸不透年纪的女人。气质成熟而妩媚,五官却全然不显老态,那姣好的身材更是让人根本无法想象那是一名四五岁女孩的妈妈。

    封艾时不时抬眼看一看身前的菲利斯女士,又侧过头去瞄一眼还在旁边擦杯子的伊斯特,心底里觉得有趣。这两位同样是一顶一的金发美人,若是没人点破,谁都可能会误以为是一对姐妹,但是这两人之间的气质和性格却又是天差地别,完全是两种截然不同的风韵。

    菲利斯借着平安夜的由头,硬是拉扯着女儿sakura在酒馆刚开业的时分便进来喝酒,如今已经过去两三个小时,酒也过了三巡,菲利斯却仍然没有倒下的意思。她轻轻地搅拌着空杯子里的冰块,等待着封艾的第五杯酒。

    Sakura显然已经是不耐烦到了极致,也不在啜那空空如也的杯子,双脚踩在吧灯的踏板上,疯狂地抖动着,脸上却仍然是面无表情。

    这让封艾想到了暴风雨前的宁静,又想到了唐唐,所以他经过深思熟虑以后,果断地把仓鼠滚轮里的阿尔萨斯献祭了出去,姑且是当做了sakura瑟瑟发抖的消遣玩具。

    “菲利斯小姐。”封艾忽然问道:

    “听说你和三师兄要在节后出发,去北极雪原?”

    “是呀。”菲利斯轻飘飘地应了一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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